要闻速览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成功召开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成功召开

2020-01-03

会议由万永松会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9年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打算的报告(草案)》、《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9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草案)》。选举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马国强同志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聘任市法院执行裁判庭法官黄建东为协会副秘书长。审议确认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聂新鹏律师代表该单位出任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补选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南京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等7个单位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审议确认鲁民、王天贵、陈瑶清、吴国祥、朱德堂、钱世云、谢开顺等7名同志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在南京钟山宾馆成功召开。会议由万永松会长主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出席会议,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第一届监事和协会普通会员单位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9年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打算的报告(草案)》、《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9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试行办法(草案)》。

会议选举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马国强同志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聘任市法院执行裁判庭法官黄建东为协会副秘书长。审议确认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聂新鹏律师代表该单位出任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单位和监事单位出现空缺补选办法(草案)》,补选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南京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等7个单位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审议确认鲁民、王天贵、陈瑶清、吴国祥、朱德堂、钱世云、谢开顺等7名同志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管秘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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