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2019年第一期业务培训班

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2019年第一期业务培训班

2019-07-05

7月4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江苏省委党校举办了2019年第一期管理人业务培训班。培训班自始至终教学秩序井然,学习氛围浓厚,互动情景热烈,收到了良好培训效果。

7月4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江苏省委党校举办了2019年第一期管理人业务培训班。万永松会长、郭少伟副会长、姚彬副会长、张少华秘书长等协会领导出席开班式,万永松会长、郭少伟副会长在培训班开班时进行学习动员。本期培训班围绕破产管理实务中常见问题解析和破产管理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两个方面,分别由本市破产管理和税务方面的专家进行讲解。260余名破产管理人参加了学习。培训班学习氛围浓厚,互动情景热烈,收到了良好效果,充分展示了南京破产管理人队伍求知好学、自律图强和有追求、有担当的精神风貌。


培训班举行简短开班式。


培训班现场,参训人员认真听课。

万永松会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各会员单位和广大破产管理人要认清发展大势,增强做好破产管理业务的信心,随着国家经济体系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逐步健全,破产管理业务将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要加强学习探讨,增强做好破产管理业务的本领,提高破产管理业务素养和操作技能,更好地服务法院破产审判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要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和交流探讨,共同办好培训班。

万永松会长在培训开班式上讲话。

郭少伟副会长对协会2019年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进行业务培训是协会服务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管理人对协会工作的一个期待。本期业务培训是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作出的安排,重点是破产管理实务中常见问题解析和破产管理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下半年,还将重点围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法院对破产管理人工作要求等内容组织学习培训。同时,欢迎各位管理人结合工作实际,对协会业务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提出建议,我们将综合大家的意见,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郭少伟副会长在培训开班式上讲话。

上午培训由张少华秘书长主持,围绕破产管理实务中常见问题进行讲解分析。姚彬副会长就债权审查问题进行了交流,对债权审查中需要把握的重点环节和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突出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体现了操作中的细节和经验。省律师协会破产管理委员会戎浩军主任就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进行了交流,系统讲述了重整计划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并通过典型案例文书解读,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工作思路和参考资料。尹悦红主任就问题楼盘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进行了交流,通过对全省问题楼盘的深入调研和大数据分析,讲述了房企破产实务的基本特征、法律问题和实务经验,使参训人员深受启发。3位资深破产管理人专家把自己多年积累的破产管理实务经验一一与大家分享,受到参训人员的普遍赞誉。

姚彬副会长就债权审查中需要把握的重点环节和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戎浩军主任系统讲述了重整计划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尹悦红主任通过对全省问题楼盘中法律问题的分析思考,讲述了房企破产实务的基本特征、法律问题和实务要求。

下午培训由戎浩军主任主持,围绕破产管理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进行讲解分析。邀请了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郑枭律师和郭治国律师进行讲解分析。郑枭律师讲解了破产程序中税务处理的基本法理与典型问题,从破产管理涉税问题的基本框架、征管视角下的风险敞口、各个环节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典型问题与应对思路等四个方面,使参训人员对处理破产管理涉税实务建立了基本框架。郭治国律师就企业破产中的税务问题进行了讲解分析,从企业破产涉税的基本原理、破产过程中的税收、破产中的税收债权、破产终结的税务问题等四个方面,回应了破产管理实务中关于涉税问题的疑点难点,提出解决思路和处理意见,提高了参训人员处理破产管理业务中的涉税能力。

郑枭律师讲解破产程序中税务处理的基本法理与典型问题。


郭治国律师就企业破产中的税务问题进行了解析。

培训班自始至终教学秩序井然,学习氛围浓厚,互动情景热烈,收到了良好培训效果。


培训班互动场景。

(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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